买的集体土地,钱被队长挪用了,村民不让动工,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3年元月购买了本村的邻马路的土地,此地是乡政府征收我们队上的土地补偿给我们队里面的集体土地。拍卖细节:元月5号前贴了公告,一共拍卖4弄门面,需要买地是先放3万块钱押金到队长手里,然后在元月5号集体在村活动室拍卖;拍卖当日到场的有我们队里的的大部分人,和乡政府的2个人到场,最后有4个人拍得此地。价格都是25万左右,其中有3万块钱是上交乡政府审批的。
然后,拍到土地的人需要在一个星期之内把所有的钱交清,我们都在规定的日期内都把钱交给了队长(队长是我们小组的组长)当时都是他一个人接的钱,开了个收据,需要上交乡政府的钱也是我们4个人和队长一起去交了。
到今年10月,我们想动工建房子的时候,和乡政府级城建的人联系好,放好了样,只管建房了的时候问题就来了,村民都来阻难我们,不让我们动手,原因是我们交给队长的钱都没有分给村民,村民说不分钱就不给动工,而且队长就在我们动工的时候就出去了,电话联系他说不知道什么是回来,当时我们给队长钱的时候他是用他堂弟的身份证存在信用社,卖地之前都开了会村民同意卖,卖了后钱要几个人一起存,卖完以后队长就一个人收了,也不叫村民代表去。现在村民要队长把钱交出来开个联名账户,不能一个人存钱,队长以在外面为由不方便交钱。据村民估计,我们买地的钱除了上交的12万,还有87万多的钱都被队长挪用了,现在村民不让我们动工就是要我们去逼队长把钱交出来。我们能电话联系队长,要他回家解决此事,电话里总是敷衍了事。
我们买地的时候也就有个一个打印的成交协议书,2次交钱的收据,其中的签名全是队长。现在我们钱交了,地动不了,做为村民我也有部分钱分不下来。
钱是有2个可能 1,钱放高利息,一下子会回不来了 2,钱全给队长挥霍了。 队长这样做我们该怎么办?
作为买了地我们动不了工怎么办, 作为村民要不到自己应该的钱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买卖合法,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

收钱是队长,他是出让方的负责人或“模拟法人代表”代行处置权,你们的交易合同成立,给付也是有效的。你不可能将够地款交给其它任何一个人(那怕是村民代表),那样都影响有效性,就此过程而言你并无不当或过错。

至于队长的行为不当或涉嫌犯罪,是另一个法理关系,不是你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村民可完从纪检、反贪、或上级党委政府主权他们的意愿。
再者村民的要求并不完全合理,村里的收入也不一定非得要分给村民,比如作公共积累或兴办村里的公益事业。

你可以与村民们交涉,提出你的主张,求得他们的谅解。如果他们坚持长期不让你施工,你可以主张相关带头的责任人承担你的相关损失,他们的行为涉嫌侵害你的权益。

你应该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明和申请建房批准确书,你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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