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被生产队中部分人变相转卖,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为江西省赣州地区一县城,因我们县从08年开始兴建工业园被征用大部分土地,剩余土地中有一块以前是砖窑厂用地,现在砖窑厂早已经停业,生产大队也已经将土地收回,但一直处于荒废状态,现今生产队里的部分人(包括生产队队长)瞒着其他人想方设法通过关系将该块地名义上被县工业园政府征用,实际上却是私下里高价卖给某些开发商,卖给开发商的钱肯定比被工业园征用大的多,当大部分人只拿到少部分钱的时候,他们却拿到了很多的钱,我们该怎么办?国家的哪些法律条款可以应用到这种现象中?求帮忙!

第1个回答  2012-07-16
土地以前被征收就是国有的了,建议你们研究哈七月一日刚刚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我个人认为,土地只要被征收的,那就是国家的地了,已经不再是你们生产队的地。至于土地闲置后怎么处理已经与你们没有什么关系,当然有一种情况就是土地闲置后将土地使用权给你们,你们可以耕种,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你们没有处置权。换句话说不管这块地卖一元还是卖一亿已经和集体没有关系了。至于卖得是否合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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