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被单位扣除产假期间所发基本工资后发放给生育职工合法吗?

请问我生育保险津贴和产假期间发放的基本工资有关系吗?我是去年6月份生的小孩,在产假六个月期间单位给我发放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绩效,我上班后单位为我办理生育保险津贴时告诉我报销回的生育津贴单位要扣除产假期间发给我的基本工资后剩余部分才能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吗?另外产假期间发放的基本工资是法律规定必须发给生育职工的吗?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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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0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产假工资应该=全额工资 所以如果 生育津贴扣除工资后+已发工资=你的全额工资 那就是合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30
唉!我就是按上保险的基数发的,实际工资高于基数,可是也没有给我补差呀!
第3个回答  2013-05-30
亲,你是没有要求给你补啊,还是单位不给你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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