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如题所述

  可以办理。
  身份证法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可以办理身份证就是可以办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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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6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办理身份证。只要不违反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其他事情都可以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2个回答  2018-06-26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有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身份证过期说清楚是一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28
可以的,办理居民身份证是个人事务行为,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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