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解决企事业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规定

我的工作室商场内的消防员,规定这个岗位是24小时都要有人值班,但是白班的时间是早08.30-17.30 。 夜班的时间是 17.30-次日08.30 。一周一倒班,白班还可以。到了夜班时间很长的 15 个小时。 有没有劳动法规定这样上班是不是用人单位是不是要给加班费的???

标准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
劳动者是有休息的权利的,实际上就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休息权。因为如果用人单位过度的让劳动者工作的话,对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都是非常不利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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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4
首先你要明确,你的工作性质到底是加班还是值班。如果是值班,工作性质就不同于正常工作,工作期间是可以休息的,就不存在加班费,最多可与公司协商支付值班费。如果是加班,要看单位有无申请过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标准工时制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如果是按月(或按季度、按年度)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可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74小时(按季度和按年度的类推);如果是不定时工作制,则没有固定上班时间,谈不上加班,所以是否存在加班要看单位有无申请其他的工作时间制度。追问

就是正常上班,我们这个岗位就是在办公室值班,通俗点的就是呆着,但就是夜班的时间太长了,15个小时, 想知道有没有法律条规什么的可以直接要求公司支付交班费。

追答

如果值班期间不可以睡觉,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值班期间可以休息,则不属于加班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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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24
这种情况,企业是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老这么上班谁受的了啊。等哪天不想干了,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就得乖乖支付加班工资的。请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24
如果是加班肯定需要支付加班费,但很多单位以值班的名义侵犯劳动者权利。实践中,区分值班和加班主要是看具体工作内容是否与平时一致;工作过程中是否可以休息。若认定为值班则无加班费,只能按照单位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值班补贴。若认定为加班,还需要看您的工时制度等其他情况。
第4个回答  2013-05-24
每周超过40小时,就应给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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