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明朝三省六部制和内阁等资料

求:明朝三省六部制和内阁等资料,最好有明朝三省六部制和内阁等部门的职位,我自己上百度找了半天,头都晕了!!!

一 内阁的由来

古代中国最高统治者是世袭的皇帝。

汉代,丞相作为实际上的政府首领,把持着朝政,而为了防备丞相拥权自立,需要采取限制措施。汉武帝加大司马一职限制丞相,后来没想到大司马开始擅权。一直到东汉,变三公为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始终未能有效解决擅权的问题。

唐朝时成型的三省六部制,把相权分割,中书省发令,门下省复核,尚书省执行,而国政大事由“政事堂”议定。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和侍郎均出席政事堂会议,尚书左右仆射如果加封“平章政事”“参知机务”“参知政事”等职,也出席政事堂会议,这些政事堂议政成员均为宰相。如此一来,唐朝宰相权力被大大分割。

而宋代,只有中书省举行政事堂会议,决定政治;财政上把中书省权力分割到三司,因此三司使权力也不小。宋代的政策草拟也与唐代不同,变宰相拟政为皇帝拟政,皇帝此时拥有政策的最高决定权,宰相不过是奉命行事。因此,宋代军国大事的决定,通常由皇帝召集中书省长官、枢密使、三司使等重臣共同决定,事实上再次分割相权。

而到了明朝洪武十三年之后,彻底废除了宰相:中书门下两省废除,只剩尚书省,但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也不设,于是尚书省由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首长各不相属。六部加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院,共九个部门,权力彼此平行,共同对皇帝负责。如此以来,皇帝之下再也没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了。

天下大事,尽归皇帝,那么后果就是两个:一,皇帝累死;二,政治完蛋,因为对于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来说,这么多的事情交由一个人处理,简直是在玩闹。因此永乐年间,设立了“内阁”,置内阁学士,官阶五品,帮助皇帝处理朝政。这些内阁学士组成的“内阁”,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处。

二 廷议——非民主式决策

明代朝廷如果有大事,各部不能单独决定,而是由所有部门在皇帝面前公决,这叫做廷议。

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这不就是现代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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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4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朱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9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人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人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消。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8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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