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撕烂了还能用么

发票对半撕开,但加密区未损

没事的,还能用,粘起来就可以。只要不是破的面目全非就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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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30
应该是不能用的。作废吧。因为你想,如果能用的话,我找两张增值税发票,从中间剪开,再对调粘上,那不整个就乱套了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增值税专用发票撕毁,分二种情况 ;
  1、如果发票撕毁很不严重,可以拼回正常认证,那就没关系;
  2、如果发票撕毁很严重,无法拼回,完全不能认证,被撕毁的专用发票可以当丢失发票操作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第3个回答  2008-05-30
不得抵扣!
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者不得进行抵扣。
而损(撕)毁专用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无论是对半撕开还是怎么撕开,只要是撕开,就不得抵扣。

具体的你还可以去税务机关去咨询一下,如果你的数额较大,那么我想税务机关会考虑抵扣的。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参考资料:《税法》

第4个回答  2008-05-30
应该可以,验票主要是验加密区,把发票粘好,早点去税务局试试
,要不放心,就打电话给你们的专管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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