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知:某建安工程,合同造价为800万,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为21﹪,当尚未完成工程价值的主材价值等于预付

1、已知:某建安工程,合同造价为800万,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为21﹪,当尚未完成工程价值的主材价值等于预付款时开始按比例扣回备料款。经过测算,主材费率为56﹪。设某月完成工程进度款80万,上月底累计完成工程进度60﹪。试求:该月应当支付的工程款项。

预付款=800*0.21=168万元。
预付款起扣点=168/0.56=300万元(当工程款还有300万时开始扣回预付款)。
上月底累计支付额度=800*60%=480万元。
尚有320万元未支付,本月应支付80万。
其中:20万应该不扣,剩余的60万要扣除56%的预付款,即33.6万元。
所以,该月的工程进度款=80-33.6=4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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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8
预付款=800*0.21=168万元
又已知“当尚未完成工程价值的主材价值 = 预付款时 , 开始按比例扣回备料款”
已知上月底累计完成工程进度60%=800*0.6=480万元,未完成工程价值=800-480=320万元
未完成工程价值的主材价值=320*0.56=179.2>168
该月完成工程进度款=80万元
按比例扣回备料款=80*0.56=44.8万元
该月应当支付的工程款=80-44.8=35.2万元
第2个回答  2013-01-07
不会 以后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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