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人员如何应对百姓投诉?社保稽查人员如何面对企业不合作?

如题所述

1、倾听诉求,认真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如果投诉事项跟本部门无关,应引导其向相关部门反映。
2、先约谈或是上门查证,根据社保法或是地方的征缴条例向其说明违规后果,可与兄弟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一起行动;如有欠费,也可告知企业相关职工,让员工一起催缴;还可以在政府网站上公示违规情况。当然,最重要的是社保部门要有强力规定支持,比如苏州社保的规定如下:
(一)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从次月起暂停其职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资格。
(二)对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单位,从次月起暂停其社会保险费业务结算。在用人单位缴清欠费之前,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暂停征缴,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暂停支付。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及时缴清欠费。对因欠费暂停业务结算的单位,应在缴清欠费后补办暂停结算期间的用工参保、退工停保手续,并根据社保经办机构补结算情况,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从缴清欠费并正常缴费次月起恢复享受,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暂停结算期间停发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相应政策规定应予补发的,于恢复正常结算之月补发。
(四)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通过苏州社保中心网站、“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系统,查询欠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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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2
呵呵,可以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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