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常安人物简介

如题所述


纳兰常安
纳兰常安,字履坦,纳兰氏,满洲镶红旗人。生于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纳兰常安一生浮沉宦海,曾任广西按察使、云南布政司、江西巡抚、盛京兵部侍郎、刑部侍郎、漕运总督、浙江巡抚等职,还是一个颇有成就的文人学者,著述不少。包括:诗文集《醉红亭集》、《瀚海前后集》、《渖水三春集》、《驻淮集》、《班余剪烛集》,这些文集后来统编为《受宜堂集》;史论著作《明史评》;人物传记集《从祀名宦传》;笔记《受宜堂宦游笔记》。此外,他还有十多种史书选抄,如《史记菁华录》、《晋书文钞》、《南史文钞》、《后汉书文钞》等。在清代满族人中,能有如此成绩的文人并不多。
中文名:纳兰常安,字履坦,纳兰氏
民族:满族
出生日期:1681年
逝世日期:1748年
职业:乾隆年间浙江巡抚
代表作品:诗文集《受宜堂集》;史论著作《明史评》;人物传记集《从祀名宦传》;笔记《受宜堂宦游笔记》
纳兰常安的基本情况:
纳兰常安,字履坦,纳兰氏,满洲镶红旗人。生于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少年时曾师从名儒韩_学习,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后即入仕,没有得到更高的科举功名。约在康熙四十五年进入官场,最初在刑部任笔帖式。“笔帖式”为满语“巴克什”的汉译,这是一种主要从事满文与汉文互译工作的文职官员,官品一般为八、九品,最高为七品。康熙四十九年,他调到山西巡抚衙门,仍是担任笔帖式之职。在这一职位上他干了十多年,应该说是他入仕后的第一阶段是混得很不得意的。
纳兰常安仕途的辉煌是从雍正时起步的。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他被任为太原府通判,通判为知府副手,官阶也不高,但却有些权。他很快就升迁了。雍正二年至三年,他担任了满洲镶红旗的副都统,即满洲八旗中一旗的副长官,品级比通判要高。不过,这个职位是没有多少油水的。两年之后,他升为道员。道员是位在巡抚与知府之间的官员,在何地或何种性质的官署任道员,其正式官职就叫某某道。纳兰常安任过冀宁道和山西粮驿道。
雍正六年,纳兰常安就任广西按察使。按察使为正三品官,主管一省之司法刑狱等。三年之中,他任过广西、云南两省的按察使。雍正八年,他从云南按察使的位上又迁为该省的布政使。布政使虽然也是巡抚副手,但权力、地位都要高于按察使,为一省副长官,略同于今之常务副省长。他先后担任过云南和贵州两省的布政使。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纳兰常安被任命为江西巡抚。巡抚为一省最高长官。他正式步入了封疆大吏、方面大员的行列。这一年,他五十三岁。只是,他在江西巡抚的位子上只坐了不到两年,雍正十三年就因为母亲去世而辞去了———依封建礼教,父母去世,儿子要守丧三年,这期间有许多禁忌,其中一条就是有官职者必须辞掉。
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纳兰常安任盛京兵部侍郎,这实际上是个没什么权力的闲官。好在第二年就调任刑部侍郎,乾隆五年十月又改任漕运总督。
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十二月,纳兰常安调任浙江巡抚。这是他一生中担任的最后一任、也是任职时间最长的一任封疆大吏。其间,他还兼任两浙盐运使之职,主管浙江盐政(盐政本由朝廷直管)。
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纳兰常安陷入了一场官场争斗: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先向朝廷上奏,弹劾纳兰常安,罪名甚多,主要是两条:一是向他所管辖的盐政部门索取贿赂;二是纵容仆人在集市上公然掠夺商人财物。乾隆帝在未曾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将纳兰常安撤职,并指令大学士高斌前来处治。纳兰常安知道是自己的同僚浙江布政使唐绥祖伙同喀尔吉善陷害他,于是也上奏弹劾唐绥祖贪赃枉法。高斌本想大事化小,息事宁人,向皇帝报告说双方罗织的罪名,多不存在,只有纳兰常安的仆人曾强取商民财物一事属实,将纳兰常安撤职就可以了。然而乾隆帝却马上另派满族大学士讷亲前来处理,结果,纳兰常安被逮捕,拘押于京城刑部大狱,不久就死于狱中,死因不明,卒年六十七岁。他的死,很明显是官场倾轧的结果。
纳兰常安有三个儿子:纳兰_、纳兰珉和纳兰琦,都属默默无闻之辈。他本人以悲剧收场,家人自然免不了受牵连。
纳兰常安虽然一生浮沉宦海,却也是一个颇有成就的文人学者,著述不少。包括:诗文集《醉红亭集》、《瀚海前后集》、《渖水三春集》、《驻淮集》、《班余剪烛集》,这些文集后来统编为《受宜堂集》;史论著作《明史评》;人物传记集《从祀名宦传》;笔记《受宜堂宦游笔记》。此外,他还有十多种史书选抄,如《史记菁华录》、《晋书文钞》、《南史文钞》、《后汉书文钞》等。在清代满族人中,能有如此成绩的文人并不多。
纳兰常安在浙江的政绩
纳兰常安在浙江期间,大体算一位勤政爱民的好官。而他与宁波也有密切的关系。
清代宁波为府,而且是浙江提督(提督为一省最高军事长官)和宁绍台道道员的衙门驻地,相当重要。下辖六县:镇海、慈溪、奉化、鄞、象山、南田(宣统间置)。其中的镇海县,本为定海县,康熙二十六年,改定海县为镇海县。将原定海县改为定海厅,移至舟山(民国元年又改称定海县)。
史书上说“常安在浙江久,有惠政”。例如:温州、处州两府比较贫瘠,粮食供应紧张,他就设法以招商的方式,从邻省江苏购进大批粮食,自海上运至温、处两地,解决这一民生问题。由此还引起了江苏巡抚陈大受的抗议告状。
在杭州钱塘江入海口一带,由于海潮冲沙淤积,江水入海受阻,水位逐年升高,逼近海宁县。纳兰常安亲临勘察治理,组织人力,根据潮水的规律和走势,挖了几条大沟,利用潮水来冲刷泥沙,终于解决了这一难题。
浙江沿海不少地方受海潮困扰,纳兰常安督促各地修建海塘堤坝,使潮水的侵害大为减弱。
他还在太湖渔民中实行保甲法,以治理盗贼甚多的现象。
宁波府近海,是当时中外海上交通要道之一和有名港口,所以纳兰常安尤为重视。他曾几次巡视宁波,并从海路巡视了镇海、定海,同时向朝廷报告勘察到的各处岛屿以及内洋、外洋的情况。针对当时清政府对沿海一些地方实行海禁的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简单地禁并非良策,应该广招民众前来开垦这些地方。乾隆帝接到他的奏章后,对他的“冲冒风涛,勤于王事”予以表扬。
招宝山上的碑文,应当就是他在某一次巡视到镇海时所题。
关于“两浙使者”及碑文
如上所说,纳兰常安在浙江六年,一直担任巡抚之职,可他在题招宝山碑时却署他的官衔为“两浙使者”。这怎么理解?
古之“使者”,一般都是泛指被派遣往某地办某事的人。并非今天这样多指外交使节。但单单用“使者”来作官职名称,那是没有的。汉代官员中有被称为“绣衣使者”、“直指使者”的,那只是个比喻性的称谓,并非正式官称。今天也同样没有只称“使者”的官职名称。
纳兰常安自称“使者”,可以从两方面去理解:首先,“使者”的意思是自己只是朝廷和皇上派到此地办事的一个官员。这一称谓显得自谦、简便、含蓄、高雅而又带有文人色彩,正适合纳兰常安这样的文化素质高的高官使用。假如不用这个而要列出正式官职名称,那就有一长串的衔头,不但繁琐而且显得庸俗。
其次,纳兰常安是很喜欢“使者”这个自我称谓的,并非仅仅在题招宝山碑时使用,在别的地方也有用例。如他给清人李来泰的文集《莲龛集》所作的序中就有:
临川李石台先生,以进士举博学鸿词,授馆职,海内翕然宗仰。其出典楚试而归,卒京邸。卒之年,正余生之岁。甲寅,予抚此邦,甫下车,即觅先生全集。郡守曰集名莲龛,四十卷。先生之从曾孙天申,遍为搜辑,仅得四十卷之半。镌以成帙,求予为序。予欣然受之。桂月,豫章使者常安序。
(序后用二印,一曰“常安”,一曰“大中丞之章”,皆篆文)
作此序时,纳兰常安任江西巡抚,所以他自称“豫章使者”。“豫章”是南昌的古名,当时也是江西省的首府,巡抚官署设在此地。他是以“豫章”代指江西。
至于“两浙”一词,就是指浙江。这是因为前代多在浙江设置浙东、浙西两个行政区划,有时甚至直接设有名为“两浙”的行政区划。如唐代设浙江东路和浙江西路,宋代在这里设两浙路,元代设浙东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清代在某些方面依然部分保留了此种行政区划名称,比如,在浙江专管盐政的主管官员,官名就是“两浙都转运盐使”,纳兰常安就以巡抚身份兼任这一职务。因此,纳兰常安自署“两浙使者”是并不奇怪的。
那么,碑文如何理解呢?就碑文本身看,当是一副对联的下联,断句为:“俯六国以当关,任往来,宝藏云屯,牙樯林立,会同海岙之共球。”没有上联,对下联文字的理解是会受到影响的,这是常识。
“俯六国以当关”,意谓招宝山地势高峻,雄关兀立,俯视着大海上往来的外国船队。
“六国”,一是借用典故,六国珍宝,尽归秦有之意,含有中国最强大、外国前来朝贡贸易、财宝珍物尽输来此的意思。依据《钦定大清会典》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六国指的是当时清代的外六国,亦即缅甸、南掌(今老挝)、苏禄(今菲律宾苏禄群岛)、朝鲜、暹罗(今泰国),总体说指的是多国。
“任往来,宝藏云屯,牙樯林立”,意谓此地虽然雄关当道,但并不禁止外国船只航行,而是任由它们来来往往;而过往的外国船队规模巨大,桅杆高竖,就像一片森林;船上装载的物资宝藏,堆积如山,高入云端。
末句“会同海岙之共球”,岙,本指四山中间的平地,这里应喻指港口,与招宝山的地形是很吻合的。本句谓那些巨大的外国船队来到此地,都汇聚到海边共球这个港口中停泊。
明末清初镇海的著名学者谢泰定《蛟川形胜赋》有:“备四民之物,则献八国之共球尔。”因此可知“共球”乃指各国进献的奇珍异宝等贡品。
总的看,联语内容是赞美招宝山所在的镇海为中国联结海外的海上交通要道和重要港口,千帆竞舞,万船齐聚,物资金宝,往来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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