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水管老化漏水,物业拒绝修理,楼下户主遭受损失要求我们赔偿,该怎么办

物业说水管的保修期只有5年,过了5年就不帮修了.我们认为如果我们这一次赔偿了楼下的户主,以后房屋还会继续老化,万一楼下破天窗了难道我们也要无止境的赔下去而物业依旧可以推卸责任么?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所以,你要责任尽快检查并维修好,不然造成更多损失,你赔偿越多,可以先找物业帮看看是什么情况,另外,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他们专管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已经过了质保期的话,就是你自己的责任,物业帮修也是收费!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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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8
水管保修期是开发公司负责,保修期已过就主要看到底是什么部位漏水,室内漏水业主负责,公共区域漏水物业负责,这是有明确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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