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看不懂,谁能给解释一下,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公司安置了残疾人就业的,公司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可以享受100%加计扣除。例如,公司本年度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是10万元,除了这10万可以在税前扣除外,还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10万。

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文件的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

扩展资料

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13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扩展资料: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21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2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例如某企业某年在扣除了允许税前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假设成本费用中已含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000元)以后,利润总额是100000元,如果没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那么该期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0-10000=90000元。该企业就以90000元计算企业所得税。那10000元就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加计扣除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12
100%加计扣除,是指扣两倍的工资作为费用。需要去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国税或者地税局去办理减免备案后才可享受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