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书面上交单位,可是单位不承认,我应该增么办?

如题所述

提交辞职报告时要求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录音,最好是通过快递邮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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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6
  你依法辞职,用人单位拒绝不给你办理辞职是违法的,你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

参考资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劳动合同法》第77条。

第2个回答  2013-03-16
第一,你可以直接打电话问你的负责人,设计问题并录音保存证据,第二,不着急的话,再写一份,发快递,注明是辞职申请书,留证据。
第3个回答  2013-03-16
以ems形式,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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