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珠海面试应聘后被派到中山分公司上班二个月后回珠海签劳动合同,后又回到中山这边上班快一年了,这算不算出差?有没有出差补贴?像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别的补尝之类?谢谢解答!
在珠海面试应聘后被派到中山分公司上班二个月后回珠海签劳动合同,后又一直在中山这边公司上班都快一年了,这可不是暂时到外地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那么简单,而是正常上班一样。像我这种情况《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有的补尝之类?谢谢解答!
追答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申请补贴无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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