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如何扣除?

请教大家,我这几年一直挂靠在一间外面的A公司购买社保(自己出全额),这间挂靠公司给我的虚拟工资收入是5000元,即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里面登录后可以查看到的,并且个税系统里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供房+赡养父母+小孩教育等相关抵扣部分)的扣缴义务人填写的一直也是A公司没有变更。
而我半年前已经在B公司上班,工资是1W月一个月,。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我一下子也不太方便将A公司社保转移到B公司购买,那个“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供房+赡养父母+小孩教育等相关抵扣部分)的扣缴义务人暂时也是A公司不方便变更。而因为B公司现在要通过公账转工资到个人账户,那么涉及到以下扣个税问题:
1.按照我的理解:依据手机APP个税系统里面A公司和B公司这两部分公账工资(虚拟+实发)合在一起,然后再对那个“专项附加扣除”里面的赡养父母、供房、子女教育进行相关抵扣后(扣缴义务人现在还是挂靠的A公司),然后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相关综合扣税,请问是这样吗?
2.因为目前我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里面的扣缴义务人现在填写的还是A公司不是B公司,所以B公司这边没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等操作,只能通过这1W元工资账面先简单进行扣税,所以目前B公司扣缴的个税肯定是偏多的,那么我是否可以在明年个税系统里面进行相关退税申报?
基于以上情况,恳请各位朋友知情者告知一下我是怎么样的扣个税?非常感谢!

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攻略奉上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此外,个人所得税APP显示,为提升办税体验、减轻办税负担,如以前年度已经填报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可查看并一键确认已填报的信息;如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时确认,已填报的专扣信息也会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2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29
你好,个税扣除现在是按照您的总收入来扣除的,每个阶段扣除的税率是不一样的。
以后您如果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按照下面的思路去解决:
1、发现问题:往往生活在世界中,时时刻刻都处在这各种各样的矛盾中,当某些矛盾放映到意识中时,个体才发现他是个问题,并要求设法去解决它。这就是发现问题的阶段。从问题的解决的阶段性看,这是第一阶段,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2、分析问题:要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必须明确问题的性质,也就是弄清楚有哪些矛盾、哪些矛盾方面,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以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什么结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其间的关系和已具有哪些条件,从而找出重要的矛盾、关键矛盾之所在。
3、提出假设: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假设,即可采用的解决方案,其中包括采取什么原则和具体的途径和方法,但所有这些往往不是简单现成的,而且有多种多样的可能。但提出假设是问题解决的关键阶段,正确的假设引导问题顺利得到解决,不正确不恰当的假设则使问题的解决走弯路或导向歧途。
4、校验假设:假设只是提出n种可能解决方案,还不能保证问题必定能获得解决,所以问题解决的最后一步是对假设进行检验。不论哪种检验如果未能获得预期结果,必须重新另提出假设再进行检验,直至获得正确结果,问题才算解决。追问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受益匪浅

第2个回答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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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个税调整的力度很大,第一个大红包已经在10月的时候送出,大家已经享受到了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的好处。
当时政策已经明确了个税要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支出6项。
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2019年1月1日起,这个普惠“大红包”就将实行了!
那么,你在个税专项扣除后,还能缴多少个税?小编给大家划重点!
这次个税专项扣除包括哪些核心内容?
子女教育扣除: 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如果你是二孩家庭,可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上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到博士均可以扣除。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继续教育扣除:按不同类别设了每年4800元(学历学位)或3600元(职业资格)两个不同的标准(每月400元/300元)。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房租的扣除规定尤其详细:首先不能有住房,还要求有实际的租金支出,房租抵扣和房贷抵扣不能同时享受。
房租的专项附加扣除按城市类别设置三档不同的扣除标准:分别为每年18000元、13200元和9600元。(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
● 如果你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这些地方,每月可扣除1500元。
● 除了上述这些城市,如果你在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
● 如果你在人口没有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小编觉得,这个扣除方法挺人性化的,毕竟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房租相差太大。小编一在北京的朋友,一个两居室每月房租8000元;而在四川德阳的一个朋友,两居室每月房租仅1500元。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额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这个可以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 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兄弟姐妹可以分摊这个额度。
大病医疗的扣除限额:8万元一年,平均每月最高6666元。
这个是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15000,且不超过80000元。
特别提示一下,新税法实施首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抵扣。
最高扣除是多少?如果子女教育按两个孩子计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享受的情况下,最高扣除额可达15.08万。

扣除后,你个税缴纳多少钱?
简单说,如果你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或房租支出的青壮年人群,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后,这次个税扣除至少能抵扣4000元或者更多。
算起来,加上10月份实行的个税起征点5000元,你的个税起征点,基本就提到9000元了。
小编给大家举一个例子:
比如小编在北京工作,月薪10000元,上有老下有小,也有房贷:
小孩教育,扣除1000元;
住房贷款,扣除1000元;
赡养老人,扣除2000(小编独生子女);
综合下来:1000+1000+2000=4000元。
现在小编该缴纳多少个税呢?
月薪10000元,扣除3险一金1500元后,工资剩余8500元。
个税起征额是多少呢?
10000-1500--5000-4000<0
所以,小编就不用缴纳个税啦!
再举一个例子:
小编的领导,工资比小编高多额,月薪30000元!
2019年1月他应该缴纳多少个税呢?
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4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了。
他1月应该缴纳的个税为:
1月:(30000–5000-4500-4000)×20%(税率)-1410(速算扣除) = 1890元
个税扣除如何操作 ?
个税扣除看起来比如复杂,我们如何申报和实行扣除呢?
方式有两种:
(1)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2)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自行申报办理。
具体步骤非常简单,有这样几步:
1
第一步:领表格

大家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信息表格;也可以到单位相关部门去领取;还可以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打印出来。
2
第二步:填表格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单位会如实录入一个特殊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这个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纸质表留存备查,
3
第三步:工资发放
下一个月,你就会发现,你的工资增加了!
注意!工资,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告》,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什么是累计预扣法?指的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看不明白?
小编举一个例子:我们要算5月份的预扣预缴税款,要先计算1~5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总额,然后乘以预扣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后的数,再减去累计减免税额和1~4月份中,每个月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才能得出5月份单月的预扣预缴税额。
这样做的好处在哪里呢?
按月交税时,假设一位工作者第一个月的收入是3000元,不交税,第二个月的收入是2.5万元,按5000免征点交税,总共免征额为8000元。但如果按累计预扣,那么两个月的免税额就有1万元。
一些小细节大家注意了

(1)如果你当月未能及时报送单位,也不用慌张,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
希望大家到手的钱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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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大猫财经
本文作者:大猫财经猫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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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11-29
纳税人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
如个税相关扣除信息与2020年无变化,可一键带入;如有变化,可修正后提交。
个税扣除信息如不确认,将自动延至2021年。
纳税人也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记者 徐正国
本报讯 随着2020年进入尾声,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如个税相关扣除信息与2020年无变化,可一键带入;如有变化,可修正后提交。个税扣除信息如不确认,将自动延至2021年。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事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纳税人需要及时完成确认事项,以便扣缴义务人在2021年1月扣缴税款时,纳税人能及时享受相关扣除优惠。
市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纳税人将“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或者重新下载打开,“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菜单入口目前以热点专题形式展现。点击进入后,纳税人可以“一键带入”的方式将上年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继续填报,如无变化,直接确认;如有变化,进行修改后再确认。纳税人也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据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如果纳税人在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变化,则需要针对具体内容进行如实申报。譬如,唯一的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则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有子女年满3岁,进入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继续教育、或者房租和房贷扣除发生变化等,则需增加或变更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易错“九提醒”
提醒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您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相关政策: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
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相关政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
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相关政策: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
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
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 (学位)继续教育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追问

谢谢你的回复,消化一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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