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交纳保险,离职后可不可以去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 上班1年多,一直没有缴纳保险说给保险金 最后也没有拿到钱,后来离职,我可以去索要保险吗?
我现在已经离职1年多了。我给劳动局打电话咨询他告诉我2年之内都可以。不知道该怎么办。胜算多大。赔偿金额多少

公司没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离职后可以去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以公司没有交社保等五险为理由辞职的,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补缴保险并赔偿。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漏缴的社保,还可以要求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跟单位协商不成,带上劳动合同去单位所属区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可以以没有依法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交社保,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以公司没有交社保为由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说公司打算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除了双倍工资外,公司还需要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个计算的时间是从入职那年开始,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也是一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金额是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还要从工作之月起补交社保。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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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0
当然可以,你们公司不给你上保险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了,去当地的劳动保障局下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你得提交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什么的等等,然后填一些表,不用你怎么出面,他们会替你去交涉。一般仲裁的结果都是你原保险的大概2倍吧。不过各个地方或许不太一样,你可以去工作当地的劳保局详细的咨询一下。
第2个回答  2013-07-10
如果你是以公司没有交社保等五险为理由辞职的,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追问

我现在已经离职1年多了。我给劳动局打电话咨询他告诉我2年之内都可以。不知道该怎么办。胜算多大。赔偿金额多少

追答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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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7-10
公司一直没给你买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否则,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为什么不试试呢?!
第4个回答  2021-06-05
我离职了,但公司没买保险,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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