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8月11日已经去提交仲裁申请书了,今天收到信息说过去拿仲裁文书,但是只是拿了张补充证据告知书回来,我现在还在职,但是已经不太想上班了,请问现在提出辞职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还是继续上班比较好

提交仲裁申请书后,还没有开庭审理,他要求你提供补充材料,就得给他提供。这个要求提供“实际用工地在本辖区的证明”,这个意思是,如果这个企业属于这个劳动仲裁的管辖地,他们就受理,如果不属于,估计你还得去这个企业管辖地的仲裁机构去申请。

这个证明材料,如果有营业执照,就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没有,就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去查,然后提供给他。截图如下:

如果想要辞职,还是按照公司正规的流程办理,不要给企业任何借口了,要不然,这个开庭审理时,会对你不利。

当然,企业不缴纳社保,你提出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是必须要给你补偿金的。具体条款如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17
就叫你提交公司地址而已,在不在职跟赔偿不太有关系,保留好在公司任职的证据,以及公司明确会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据
第2个回答  2020-08-17
如果你想以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离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旦提出,书面通知送达到单位,就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用再上班。
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诉求是别的主张,不影响上班,只是实际情况很难与单位和谐相处,毕竟你仲裁了单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8-17
这个时候不要自己辞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