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要查总公司的账?

我的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开在南宁的,总公司在广东,没有开过发票,也没有过业务,一直零报税,因为没有业务所以倒闭了,现在注销国税局不给,说要查总公司的账,独立核算的也要怎么麻烦吗?

公司注销是要清算的,即使没有经营收入,甚至没有运行,只要实体成立了,你要注销一定要清算的,不仅税务,工商注销时也要清算报告的。这是公司法规定。
至于要不要涉及到总公司,这要看你的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性质。如果自己不清楚可以从营业执照上看出来。
如果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你公司就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只是你公司的股东(出资人),那么你们是母子关系,你们两个公司各自承担法律责任,你公司注销,税务清算只查你公司的账。
如果是“营业执照”,没有注册资本,你公司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你们是一家,只是内部的单独核算,你们是躯干和手足的关系。所以注销时要查你们的账,也可能涉及到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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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8
是的,这是国家规定的,注销要查前三年的帐,才可以办理注销,这是注销程序。
第2个回答  2013-06-28
公司注销需要国税、地税查账后出据完税证明,工商才能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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