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签劳动合同!

现公司要将所有大专以下人员合同改签另一劳务公司名下!如果不签,公司口头申明不提升不加薪!合同到期将无偿解除劳动合同!默认本人不签!这样合理合法吗?
我可不可以先签下劳务公司的合同,再要求公司补偿原公司合同年限?

不提升不加薪要看合同怎么写的。
合同到期将无偿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不合法的,不管公司怎么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我可不可以先签下劳务公司的合同,再要求公司补偿原公司合同年限?
hiuda:不要这样做。正确的做法是公司要先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但是他不解除,然后变向的打压!让你忍受不了!或一直不加薪!怎么办?

追答

你不签,公司更难受。公司要的就是你自己去签。这样不用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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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7
变相的辞退,当然不合法,加不加薪不是劳动法调节的内容。公司变相辞职,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7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第3个回答  2015-09-04
需要先解除与当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然后再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第二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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