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公司降职降薪合法么?

合同2006年6月2日签的两年的,已经1年过了,今年年初说因为金融危机的缘故,销售员工统一降薪34% 提成也降34%。现在公司不想要那么多销售了,但是如果辞退的话,是要赔偿的。所以公司准备再让有些销售人员降职降薪,换句话就是变相等你自动辞职,这样就不需要赔偿了。请问公司再一次的降职降薪,可以么?合法么?
我不小心打错了,应该是合同是2008年6月2日签订的两年劳动合同

补充一下 回答者: mantis000朋友回复的内容,劳动合同里面有明确写, 每个月工资多少钱,试用期多少钱,上面说的是月薪,没有提到年薪,这样的话,公司随便降薪还是不合法的是么?

回答者: 吖道夫朋友的回复内容,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
第一次降薪,就是得到通知,没有开会。但是大家都默认了,事实上这样做也是不可以的是么?如果去劳动仲裁的话,可以胜诉么?

公司单方面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1、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2、除非公司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否则不能单方降薪。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款 第三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五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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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公司单方面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员工可以公司克扣其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资料

案例

小白,2013年4月1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职销售经理,月薪1.2万元/月(税前),合同期限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2014年5月8日,A公司向小白出具降职降薪通知书,以小白不能胜任销售经理一职、未达到A公司要求为由降职为销售员,并降薪至2000元/月。小白不同意A公司做出的降薪处理,并在A公司实际工作至2014年8月10日。A公司一直未支付小白2014年5月8日起的劳动报酬。2014年8月12日,小白诉至仲裁员要求A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员工被调岗降薪千元 律师:企业无故调岗不合法_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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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01
公司单方面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1、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2、除非公司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否则不能单方降薪。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款 第三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五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你们公司单方降薪的行为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

那么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款 第三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另外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五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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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你这种情况不属于默认 , 对于用人单位当方面的降薪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在60天以内未对用人单位降薪这一事项提出任何异议(就是你所说的默认)才是视为同意... 所以,你应该在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两个月以内以未足额支付薪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支持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7-02
主要看雇佣劳动合同里对薪酬的规定,基本上大公司对薪酬的规定比较模糊,所以降低收入是公司避免开除人员赔偿的垃圾办法。你可以仔细查阅劳动合同,如果明确规定年薪的就好办,如果规定了什么职位补贴啊 什么虚幻的那就没什么号申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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