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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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以杭州为例,杭州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72951元,3倍的话218853元,那么如果补偿收入小于218853元那么是免税的,如果超过的话,比方说补偿了230000元,那么两者的差额11147元,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11147*3%=334.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