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个月没发工资,现在已经罢工,如果期间算我旷工合法吗?

公司两个月没发工资,现在已经罢工,如果期间算我旷工合法吗?我是联通外包公司底下的一名网络维护,从去年7月份进公司开始,基本每个月都要拖延工资。18年4月30号本来应该发放3月份的工资,但拖延至今都没有发放。去年至今我每个月都刷信用卡还支付宝、支付宝还信用卡,现在已忍无可忍。(注:还有一件事,我们跟公司签的正式合同,合同表明3个月之后是正式工,开始缴纳社保。但快一年了,一次社保都没有缴纳过。)
(现在也有一些同事罢工,但数量不多)
前几天领导在群里说公司下发通知,不工作的一律算旷工,我已经十多天没有工作,应该算是旷工中的一员了。现在不打算继续干下去了,已做好跟公司死磕到底的准备,维护自己的权益跟尊严。

在此想求助一下专业人士,如果我去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能让公司给予我正常的工资发放跟社保补贴,还有失业补偿?

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没缴纳社保,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补交社保,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您好,谢谢您的帮助。
我是去年7.17号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一直没给我们,说是因为所有人的合同都没有盖章。

上个月又给了我们一个分合同从新签订,但合同上除了我们的底薪,现在连社保都没有写了,于是我们这个片区的人都把合同撕了,只有3个人签了合同。
所以就像请问一下您:我们这样只有银行卡工资流水能否证明我们是公司的员工吗? 就怕因为这个告不了公司。

麻烦您了

追答

工资卡流水能看出是单位发放的工资就可以

追问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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