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两个品牌公司,分别为A和B,客户没看合同的付款信息,付错款,本来应该付A的,但是付款到B去,客户不愿开具退款证明,所以,我们公司内部处理,将款从B公司转到A去,到时开票只能开A公司,那这样客户收到的发票公司名称就和他付款的公司名称对应不到,想请问各位大神,这样的话,该如何处理呢?(因从A公司转到B公司的流程相当繁琐,而且该客户不好说话,所以当时考虑的是怕退款后也不好再追款了,所以才内部转账),以上,还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忙解答,客户该如何处理呢?
您好!请问三方合同或代理协议的话,请问是否需要专业模板还是说在合同和协议上需要注明什么信息呢?不好意思,因第一次出现这样问题,所以不太懂处理,这笔货款很小,才三千多,不知像小金额的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处理呢?多谢~
追答你是会计还是业务员
追问我是业务员,所以不知如何处理,咨询过财务,她们也没有开过类似的文件,而税务局,我和客户是两个不同地方的。如您有经验还请帮忙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