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实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

如题所述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公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化进程加快,这项工作愈显重要。如何进一步创新机制,“虚功”实做,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实际效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虚功实做”。
  以人为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要“虚功实做”,关键在两点,即: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突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等;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这篇文章,要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近几年来,我们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江产业园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如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市文明创建和“奥运安保”等专项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一项整治、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套教材、一抓到底。
  学用结合,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法贵在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因此,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围绕法治湖北建设,把“法治咸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扎实推进。二是要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企业和医院广泛开展,去年全市共创建市级“法治示范单位”100个。三是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创建活动打下扎实基础。
  创新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虚功实做”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程式化、灌输式的老套套,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迅速、生动、直观、形象、受众广的优势,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固定法制宣传阵地,以案说法,释疑解惑,贴近生活,寓教于乐,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渗透力。
  建立完善考评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要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年一考评的基础上,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共性目标。二是重点突出绩效考评。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以法律素质测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为重点,突出具体效果的考评。三是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对违法行政导致重大事件发生的,建议由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各部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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