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放生鲤鱼的市民和捕鱼人,谁更该受到谴责?

十多名市民购买5000多元膘肥体大的鲤鱼到黄河岸边放生,祈福祝愿,消灾延寿。但放生人刚走,就立即跑来一批捞鱼人,十几分钟的时间,他们就收获满满,百余条大鱼被捕上来装入网中。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大鱼会装上黄河水,然后一起拉到市场上去卖,池养鱼会立即变身“野生黄河大鲤鱼”,放生会破坏生态链,但捕鱼人捕放生鱼去卖,谁更该受到谴责?

2017年3月16日,山西省运城市,农历二月二十九,相传当天是观世音菩萨的诞辰,十多名市民购买5000多元膘肥体大的鲤鱼到黄河岸边放生,分十多筐从汽车上抬下来,放入黄河,祈福祝愿,消灾延寿。

然而,放生人前脚刚走,后脚就立即跑来一批捞鱼人,手拿抄网,穿着皮裤下河,有的直接撒下大鱼网,全身心投入“捞鱼大战”。

十几分钟的时间,他们就收获满满,百余条大鱼被捕上来装入网中。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大鱼会装上黄河水,然后一起拉到市场上去卖,池养鱼会立即变身“野生黄河大鲤鱼”,50元一斤,而且都信以为真,买的人还特别多。


其实,这样的放生是错误的。反而违背了放生的本意。

1、在佛菩萨诞期跟各个节日的时候放生,捕抓鱼龟鸟兽的人,为了赚多点钱,为了你能够有东西买来放生,反而捕抓更多鸟兽。这样的放生,徒有虚名,实在是害生。

切不可与贩卖者提前预定放生物品种、数量、金额等,这样可能会促使贩卖者特地去捕捉,放生的目的将会适得其反,达不到慈悲救生护生的目的了!


2.不考虑生存环境,盲目方式。比如陆龟放生到水里,无天敌的外来物种放生野外……破坏了整个环境的生态平衡。


对于放生者:如是诚心诚意救生,放生就是善举。如是应节而为,则是刻意求佑,自己觉得有心理安慰而已。

对于捕生者:捕生成全了别人救生之举,既无需杀生,更能获得钱财养活自己,何尝不是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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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3
二者都应该受到惩罚。无论是放生,还是买卖放生之后的动物的,都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放生名为行善,实际上作的往往是恶。

随意放生外来物种,很容易就会导致生态失衡。因为一个地方,能承载的生物数量是一定的,一旦超过这个规模,生态平衡就会失去。大规模的放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杀生。所以,当确定好放生的物种时,也要确定好规模。具体适宜的规模,可以向当地环保局或者生态专家了解。如藏族姑娘卓玛放生的6387头羊,在当地草原牛羊饱和的情况下放生,要么是大草原被啃光,要么是牛羊大规模死亡。

放生的物种选择,一般来说以“土著物种”为佳,对外地来的物种谨慎放生,对海外来的物种则坚持不能放生。非本地物种往往会因为没有天敌而疯长,最终造成当地生态链的破坏,使当地动植物大规模死亡。总之当不能确认该物种是否适合放生时最好咨询下专业人士或当地有关部门,不要贸然放生。

放生需要尊重自然规律,了解放生对象的物种特性、生活习性、食物来源和生存环境。不要把羊放进狼群之中,也不要把会吃龟的鱼放入水底。在冬天不要放生夏季的物种等等,总之,要尊重自然规律。

放生也需注重生态平衡,谨慎选择放生的规模。一个地方,能承载的生物数量是一定的,一旦超过这个规模,生态平衡就会失去。大规模的放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杀生。所以,当确定好放生的物种时,也要确定好规模。具体适宜的规模,可以向当地环保局或者生态专家了解。

放生更要尊重他人,照顾放生地周围人家的感受。不要把可能会对人和家禽造成伤害的动物如毒蛇、大型猛兽等等放生到人们工作生活的地方中去。放生动物伤人的事件近年来报道屡见不鲜,放生人士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否则不仅放生的初衷达不到,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总之,放生,一定要坚持科学放生,不能盲目放生,盲目的放生某种程度上就是杀生。而且这种杀生往往是大规模、毁灭性、不可逆转的。所以,请放生人士一定要细心,在拿捏不定的时候请咨询生物专家或当地环保局。
第2个回答  2017-03-22
遇到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分析整件事情的利与弊,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每一个遇到的事情,都有两面性,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要理性的从不同的方面去观察处理,这样才可以把事情做好。社会的一些现象也是如此,需要综合的去看待一个问题,尽量把问题全面的处理好,这样才可以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

我看到一新闻,有人买到一些大鲤鱼,然后跑到黄河岸边去放松,希望可以通过如此是善举来延年益寿,得到神灵保佑,这是一种毫无道理的封建迷信活动。而有些人则去捕捞黄河里面的鲤鱼,然后稍微包装一下,冒充黄河鲤鱼,这样可以赚钱更多的钱,如此循序引起大家的热烈探讨,不知道那种行为更不好。

这件事情来说首先我们看看放生鲤鱼的人,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做善事保佑自己,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正因为他们的举动,黄河的内在生物环境遭到破坏,使很多的黄河里面的本土生物,因为外来物种入侵,遭受灭绝的威胁,所以这类人不是行善积德,而是造成环境污染,生物灭绝的元凶。

捕捞鲤鱼的人,处于给自己谋利,他们下网捕鱼,得到的鱼再去卖掉。所以这类人做的事情本身是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他们还要以次充好,高价卖出鲤鱼,美其名曰是黄河鲤鱼,这种行为已经带有欺诈性质。这些人的行为,十分不道德,而且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对于环境方面来说也是一个破坏。

纪晓岚在自己的书里面有一段话【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这句话其实已经说明这些人的行为了。为了自己的长寿,破坏化解,表面是善行,其实根本不是。捕鱼的人更是如此,假冒伪劣的行为违背人的起码道德,所以无论是大量放生鲤鱼的市民,还是那些捕捞放生鲤鱼的捕鱼人,都不是很好的行为,都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第3个回答  2017-03-23
必须谴责盲目放生的人。没有放生,如何会有人去捞,没有人去捞。原来活的好好的鱼如何会流向市场,成为人们的盘中之物?

放生变成杀生,积德变成作孽。

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理解的去想下面的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你放生的生物,是不是适合在野外生存?见过一些人拿金鱼去放行,拿没有长大的乌龟去放生。有没有想过,金鱼在水里游的速度这么慢,能逃过水中食肉的动物吗?没有长大的小乌龟原本就是人工培育出来的品种,一则没有长大,二则没有野外朴实经验,怎么生存。试想,把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强行的脱离母亲的保护,把他丢到大城市里去。他能做什么?只有成为弱肉强食里的最下面一环,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第二个问题,放生的生物,适合不适合在当地放生。前段有一则新闻,说是广东某地有组织放生了大量的蛇,以至造成蛇窜入居民家中,一度造成恐慌。大家在一片骂声中,集体灭蛇。如此放生,与杀生何异。

第三个问题,放生的目的是什么?有很多组织,动不动就去组织放生的活动。其目的是什么,大家可细细的想过?是为了放生而放生,还是为了作秀而放生。放生是为了积善,还是为了出名?出名为了什么,还不是赚取更多的钱。

放生的原则:

《印光法师文钞》:“买物放生,与布施同,须善设法。勿立定期,勿认定地,勿议定物,随缘买放,生得实益。若定期、定地、定物,则是促人多捕矣。”这里有一个种要的因素,随缘买放,就是这种是个人的随意行为,不当作秀,也不当大量放生。更不能定地,定物放生。“随缘买放”还有一个原则,这个生物,必须是野生的。如果是一圈养之物,没有野外的生存能力,放生与杀生没有什么区别。
第4个回答  2017-03-22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尽管捕捞捕放生鲤鱼的捕鱼人道德上有欠缺,但是我觉得市民才是罪魁祸首。

一方面,市民大量放生鲤鱼会破坏生态平衡。尽管我们不赞成捕鱼人反复捕捞,这种行为看起来不那么道德,但是如果放任这些鲤鱼的生存,迟早会破坏生态平衡。从这个角度来看,捕鱼人的行为也无可厚非。另一方面,市民放生鲤鱼刺激了市场需求。为什么市民们要大量的放生鲤鱼?那是因为他们有内心的祈求和不安,而他们把这种不安寄托在放生鲤鱼获得福祉上。从出发点上来看他们放生的是那些会被杀戮的鲤鱼,给了它们再一次生命的机会,显然是一种福祉,但是他们有没有想过,正是他们这种求福祉的行为加剧了鲤鱼的捕捞。

有这种善有善报、因善得福的心是没有错的,但是,却没有采取真正的善行。相比放生鲤鱼,还不如去那些孤儿院给孩子们送点新衣服,不如去给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捐点钱,不如去敬老院陪孤独的老人们聊聊天。显然,放生鲤鱼在很多人看来更方便更快捷,形式上也更加的轰动,仿佛能够让上天看见自己确实做了好事。因此在我看来,放生鲤鱼的善行是有一些虚伪的。尽管有些人是诚心诚意的,但是绝大多数人绝对只是为了自己所谓的福祉。哪怕是这些诚心诚意的人,我想,这种善行也是不值得倡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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