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放生鲤鱼的市民和捕鱼人,谁更该受到谴责?

十多名市民购买5000多元膘肥体大的鲤鱼到黄河岸边放生,祈福祝愿,消灾延寿。但放生人刚走,就立即跑来一批捞鱼人,十几分钟的时间,他们就收获满满,百余条大鱼被捕上来装入网中。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大鱼会装上黄河水,然后一起拉到市场上去卖,池养鱼会立即变身“野生黄河大鲤鱼”,放生会破坏生态链,但捕鱼人捕放生鱼去卖,谁更该受到谴责?

第1个回答  2017-03-22
凡事都要讲究就事论事,这是基本的原则,不能盲目对一件事进行判断。

还记得之前发生的事情,类似于狐狸的生物被所谓的爱护动物的群体放生。本来就是养殖用于取毛的狐狸,因为保护动物的团体觉得它们很可怜,而花大价钱买下这些狐狸。而后没有对其进行妥善的处理,而是随意找山里进行放生。狐狸根本离不开饲养,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喂食,没有舒适的环境,习惯了饲养的狐狸很快就相继死去。直到相关人员找到了这些狐狸,它们大部分因为找不到食物死去,剩下的一部分下山到附近的山村进行抢劫,很多村民的鸡都被吃了,家里也被洗劫

。请问这些应该由谁来负责?所谓的爱护动物,其实是在害动物。放生的想法没什么不对,关键要看是什么动物,就事论事,不要盲目地发挥多余的爱心,在放生的过程中也要考虑到动物是否适应野外生存环境,不要放养后就不管不顾,这不是在救他们,害动物不浅呐。

再来说说最近发生的鲤鱼事件,市民把大量鲤鱼放生后发现捕鱼人捕捞放生的鲤鱼,到底谁对谁错?鲤鱼的大量放生,不用考虑是否适应环境,而是大量的放生会破坏生物链,引起食物链的变化和异变,放生鲤鱼是有坏处的,而且影响很大。再来说说捕鱼人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减少鲤鱼的放生可以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有益处的。

放生这回事,是要看对象的,放生前麻烦也请考虑一下后果,如果有坏处的事还是不要做了。你可以放生不小心打捞上来的百年海龟,也可以放生搁浅海滩的海豚,好事多做。而放生利于导致鲤鱼可能大量繁殖破坏生物链平衡这种事还是少做了。

爱国需理智,放生需理智,人还是要有脑子的。
第2个回答  2017-03-22
当某种错误观念成为普遍现象,就很难找到真正应该受到谴责的人,放生行为的泛滥,正是对这种错误认知的直观体现,尤其是鱼类有其生存规律,无论是放生还是捕捞,都已经违反了这种规律,但两种行为之间还是存在明显差异的,如果说违规放生是市民认知上的错误的话,那么捕捞放生后的鲤鱼则是道德低下的体现,相信这也是大部分人的一致观点。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各种不正确的放生行为,这是对生态环境的最大破坏,但是正确的放生理念是需要长时间培养才能树立的,很显然,现在谴责这样的行为对正确理念的树立是无济于事的,那么作为水域管理部门来说,就应该加强监管措施,并且对相关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这样才能从政策和制度层面遏制类似事件的频繁上演。

爱贪小便宜如今是很多人的道德顽疾,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的财产,只要没有明确归属,就会不遗余力的据为己有,这不仅体现在捕捞放生鲤鱼的事情上,在交通事故中遍地散落的私人财物,也会被周边群众据为己有,这种现象的存在,跟国民素质普遍偏低有着必然联系,尤其是道德层面的舆论导向有所缺失,久而久之形成了如此无奈的社会顽疾,而类似行为的遏制是存在很大难度的,在没有相关法律条款出台的情况下,是无法从根本上予以杜绝的。

由此可见,道德层面的恶行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改变的,那么就得从放生行为的源头加以制止,尤其是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传播正确的放生理念,这样才能在未来的放生活动中有着更加完善和成熟的活动方案,这也是减少放生伤害的有效措施,同时也能够杜绝上游放生下游捕捞的恶劣行径。
第3个回答  2017-10-29
大量放生鲤鱼确实添福的,大点我深感体会咯,具体我过一件事验证过,捕鱼人捕鱼也不应受到谴责,鲤鱼本来是吃的,两个都不能受到谴责。
第4个回答  2017-10-17
末法时期群魔乱舞,是非不辩。就好像一个人救了另一个人,没有几个人赞叹,但有很多人诽谤,他救他是不是贪图回报啊?这些人自己不去救人,却中伤救人的人。真是何等的悲哀啊!动物和人都是众生,都恐惧死亡。动物是弱势群体,任人宰杀。我们更应该保护它们。在有些人的心中,动物只是一碗肉,他根本没有怜悯动物的心。动物的尸体永远填不满他那贪婪的胃
第5个回答  2017-11-14
放生功德最大,只有赞叹,捕鱼杀生自有天谴,捕放生的鱼罪孽更重!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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