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三年,现在单位因行情不好裁员,要求让我自己写辞职报告,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还能获得

在单位工作三年,现在单位因行情不好裁员,要求让我自己写辞职报告,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还能获得额外三个月的工资吗?

1、无论如何不能自己写辞职报告,写了就是自己的原因单位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按此规定用人单位就不会给你经济补偿金;
2、单位辞退你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如果没有合法理由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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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7
不辞职等公司辞你就能拿到,还会赔你钱
第2个回答  2014-03-07
可以跟公司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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