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找前夫要重度残疾孩子的护理费吗

如题所述

  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找对方协议增加孩子抚养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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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5
可以的,你可以要求
但是对方如果不支付,也是正常的
毕竟这些都是属于额外的要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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