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合同未解除,能与新单位签合同吗

如题所述

与原单位合同未解除,不能与新单位签合同。一般在结束原劳动合同关系之后才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社保关系的存在并不影响你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事实。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可追究你单位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员工找到新的公司之后,还是要先跟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根据以下规定:1、跟公司协商;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最后,其实一般员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后,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造成同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的局面。并且,为避免被原公司请求赔偿,建议也要遵守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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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6
  与原单位合同未解除,只要新单位同意,能与新单位签合同,但自己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新单位和自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05
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一个人的劳动关系必须与一个单位终止以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出现劳动合同纠纷,如果原单位不同意你离职,新单位又让你上班,你将会面临违约的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9-06
没有离职可以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不过合同入职时间签到离职之后就可以,离职后再到新单位入职。提供原来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正规单位不会在你没离职证明情况下招用,免得有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4个回答  2017-01-03
劳动者在未与原用人单位办理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的,暂时不能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新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因原用人单位一旦产生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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