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立案了,对方不追究责任了,出了谅解书,可以撤案吗?

儿了谈了女朋友,女方父母也说他俩在谈恋爱后又说我儿子强奸了,现在刑警队立案几个月了,没结果也没抓我儿子,目前我们双方协商好了,对方出谅解书,可以撤案吗?

当事人只要可以获得原告方的谅解签订谅解协议书那么一般情况下法律也不会再继续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这都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案件。即使是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所犯罪行较轻而且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的撤销案件的,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即使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也不能随意撤销,。
法律分析
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吗: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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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9
不可以撤案。这不是民事诉讼,原告撤诉就行了——这是刑事案,由公安局立案,轮不到受害人说什么撤案!
除非,被害人现在去公安局,说自己之前是报假案,作伪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公安局有可能撤案(不是一定撤案)。
否则,你们自己协商什么,根本没有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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