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时只有一个子女在场,其他子女都不知情,这个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老爹生前写了一份遗主,我们四个姑娘,老爹有病以后写的房赠于外孙子逼迫老大老二签了字一个没有签也不知道请问法律有:

因为外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况不属于遗嘱,属于遗赠的形式处理自己的生前财产。
如果能够确定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就是合法的,不管子女是否同意,都不影响老人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
只是需要按照遗赠的法律规定来处理,才能够实现这一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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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6
不一定。
首先这个房产得是老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先去世,那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妻子的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和子女平分,在确定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写的自书遗嘱,该遗嘱仅对老人所有的房产部分有效;如果房产是老人个人的房产,在确定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意思表示真实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如果是代书遗嘱除本人签名外还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
第2个回答  2021-05-25
有效!!
没有任何子女在场也同样有效。
只要亲笔书写,或亲自签字,就都是有效的。
何况还有一个人能够证明其遗嘱的形成过程,不签字只表示不同意,同样能证明遗嘱产生是老人真实想法。
如果当时有公证员和律师在场,那就不用任何亲属在场见证了。
第3个回答  2021-05-26
老人立遗嘱时必须所有子女都在场,特别是有关财产继承方面的遗嘱子女缺一不可,否则该遗嘱无法律效率。
第4个回答  2021-05-25
老人只要是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遗产立的遗嘱,自己亲笔书写和签字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必要让其他人在场作证。也没有必要让其他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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