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一新进员工(刚转正2个月),工作中不服从公司领导安排,我行我素,在领导面谈教育下,严重顶撞、诋毁、侮辱上级,进而发展到上班睡觉、侮辱同事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故我司做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但是其拒不认错不肯签字,请问我司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拒绝其进公司?怎么处理比较妥当?
颜律师,感谢您解答,想追问一下:其实该员工是一名新招业务员,通过公司的网络平台接洽了一名客户(客户自行联系过来的),领导对该客户比较重视,在得知其报给客人高价后,批示让其下调到合理价位,但其拒不听从安排,在两次面谈和教育下,反而出言不逊,中伤侮辱,之后就发展到上班睡觉,辱骂同事的情况,在收到辞退通知后其要求公司支付给他那个客户所下订单的提成,但目前此客人仅在初步洽谈阶段,请问是否可告其敲诈勒索?
追答仅目前证据不构成敲诈勒索,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