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今年6月8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的劳动纠纷案件的投诉。直到今天(8月31日)都还没有办理?我该怎么办? 案件是:我是一家食品销售公司的促销员,被派到一家商场上班(商场和公司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工作了8个月,因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又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现在把公司告到了劳动监察大队,要求赔偿每月双倍工资。我所提供的证据有: 1:在商场上班的打卡记录, 2:商场退公司货物的入库单(是我制的票,有商场内部员工的签字), 3:有在商场上班的工牌和工衣(但都没有写姓名), 4:有商场部分员工和促销员写的证明(证明我是该公司派到商场的促销员), 但公司人事主管说我没有任何与公司直接的劳动关系证据,不承认我是该公司的员工。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我手里有和公司业务员相互发的关于公司食品销售的短信;还有和公司人事主管关于劳动纠纷的通话录音,录音里有谈到我在公司上班的时间和公司要求我补签劳动合同的内容,还没有拿出来作证,有帮助吗?) 提问者: dafangshan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