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产分配问题,丧偶儿媳妇可否继承

丧偶的老人遗产分配问题。老人丧偶后一直单身,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已故留有一个女儿(老人的孙女)。这个孙女是否有继承权?老人已故儿子的媳妇并未改嫁,一直照顾老人生活,这个儿媳妇是否享有继承权?;老人其他孙子孙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你好,1、有继承权。老人的孙女有继承权,是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可以继承一部分遗产。
3、老人的其他孙子等无继承权。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孙子孙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 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2

在农村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在丈夫死后因为种种原因并不改嫁,而是仍旧在婆家生活,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尽心照料公公婆婆。也有的虽然改嫁,但是仍旧把原来的公婆当作自己的父母一般悉心照顾,为其养老送终。这样的儿媳往往在道德上得到人们的称赞,其实在法律上,也有为她们设置的保障。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当公婆去世后,她们是可以像老人的亲生儿女一样要求继承老人的遗产的。老人的亲生儿女不能以儿媳是外人为由,在遗产分配时拒绝儿媳应有的份额。同样,那些在妻子死后,悉心照料岳父岳母的丧偶女婿,同样适用于这样的规定。而且,这样的儿媳、女婿无论是否再婚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但是要注意,只有那些真正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倘若只是偶尔去看望一下或者对老人并没有尽心照顾的,并不能够当然地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详情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