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如何操作

如题所述

1、一般纳税人跨市计税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所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地预缴税款后,根据2%的预征率向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申请。财会2016年22号文件要求可以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来反映: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一般纳税人是简易计税,其销售额为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之后的余额,在建筑地预缴税款,应当以3%的征收率对应纳税额进行计算并预缴。2016年22号文件要求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3、小规模同上面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一样做处理。科目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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