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

A公司是供货方,B找A公司采货,签订合同,同时B与C签订代付款协议,并要求所有的结算开票单位是B,这就导致收款方是C,开票单位是B,这样操作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这种情况到还是经常有.
第一种情况属于虚开发票,
第二种情况属于代付货款,
如果第二种情况取得A委托B公司的代付货款通知书或者证明,从法律角度讲还算是合理的。
第一种情况,属于典型的虚开,税务局如果查到的话,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09
A给你开收据,并注明代收**款,借:其他应收,贷:货币
来发票时用发票做账,借:费用,代:其他应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