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建筑业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纳税,未取得分包方发票,已全额给甲方开具了发票,税务稽查有何风险?

我公司为冶金建筑业,某个施工项目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纳税,具体施工过程由我公司分包商xx公司实施,我公司在未取得分包商发票的情况下,已全额给甲方开具了发票,税务稽查有何风险?

已经给甲方开票,并按时申报、交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后就没什么税务稽查风险。
只是取得分包方的票据时间太长了无法入账,总包方就不得不再多交企业所得税。追问

先感谢您的回答。麻烦再问下,我公司按分包结算单入的成本,虽然没取得发票,但成本进了,所得税计提时扣除了这部分成本,并没有多交,这样有何稽查风险?能弥补吗?

追答

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入账,税务稽查肯定要剔除“分包结算单”支出部分,并且追缴所得税、处以滞纳金和罚款。
弥补方案:1、转出“分包结算单”成本,补交所得税;
2、尽快取得分包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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