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去香港老公那里定居还能在大陆拿退休金吗

如题所述

退休后到相关定居,不影响在内地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劳(1982)42号)规定,职工退休之后,获准去香港配偶处定居的,内地养老金照发。但是,每年需要到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处办理“在港澳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进行生存验证,不验证表寄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人事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中国银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
劳人劳(1982)42号
经国务院同意,现对获准出国定居的国营企业、事业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处理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与国内退休、退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其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及副食品价格补贴、粮(煤)价补贴、企业职工的因工残废补助费,以及由民政部门支付的残废金等,由支付退休、退职待遇的单位发给(残废金由支付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向本人原居住地的民政部门领取),或由受委托的国内亲友代领,直至本人去世为止.支付此项待遇所需外汇,由当地中国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总局颁发的《审批个人外汇申请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每半年需提供一份由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居住在尚未和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驻该国并已与我国建交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支付单位,凭上述证明,按期支付应得的款项.
二、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在国内途程所需的车、船费、行李搬运费、旅馆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财政部关于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办理;国外途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三、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支付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应该按照其原工作单位的现行规定,发给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或救济费.已在国外定居的直系亲属,须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公证、认证手续,向支付退休、退职待遇的单位提供退休、退职人员死亡证明书和供养直系亲属生存证明书,才能享受本条规定的各项待遇.
四、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除按照第一、二、三条规定享受待遇外,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五、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经批准又回国居住的,原支付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应该按照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单位其他退休、退职人员同样对待,但是对其中一次领取了五年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在国外居住不满五年的退休、退职人员,应从出国之月起计算,在满五年之后方能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的各项待遇.
六、本通知同样适用于获准到港澳地区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和离开我国到外国或港澳地区定居的外国籍退休、退职人员.
七、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出国定居的待遇,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其手续可以参照本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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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0
【法规名称】 国务院侨办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获准出国定居在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颁布机构】 劳动人事部 国务院侨办【颁布时间】 1985-9-18【实施时间】 1985-9-18【效力属性】 有效国务院侨办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获准出国定居在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能否继续享受退休待遇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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