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香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如何申请去香港?

如题所述

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不论生于何地,也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也不因子女不在港出生影响子女的港人身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单程证,从申请的结婚日期算起,每1天算0.1分。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分数线146.1分,即4年多可符合资格。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单程证往香港程序,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大、中城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省直单位人员通过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44MM)的《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两份和二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2.交验出生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已婚的需交验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   

3.申请人在国外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影印件一式两份;

4.交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港的身份证、回乡证、结婚证(若父母已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父(母)有前妻 (前夫)的,需交验有关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等);申请人在港一方的父或母,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提供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或母已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相应证明;   

5.申请人的父或母一方未去港定居的应交验内地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单程往港的意见;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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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1

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不论生于何地,也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也不因子女不在港出生影响子女的港人身份。甚至已怀有身孕甚至未办结婚证的非婚生子女,也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老婆是内地人的话,亦可入内地户口,只是少有人这样做,但不是绝对。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单程证往香港程序。

程序: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大、中城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省直单位人员通过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44MM)的《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 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 居申请表》两份和二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2、交验出生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已婚的需交验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

3、申请人在国外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影印件一式两份。

4、交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港的身份证、回乡证、结婚证 (若父母已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父(母)有前妻 (前夫)的,需交验有关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等)。申请人在港一方的父或母,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提供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或母已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相应证明。

5、申请人的父或母一方未去港定居的应交验内地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单程往港的意见。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8、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第1段: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一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资格下了定义。头三点包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以上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即无结婚证也一样权利) 内地公安局说是不符合条件。 

9、合格昀亲子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报告可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可在全国范围内作上户口的亲子证明,可作国际司法用途,可做出境移民用途。 

10、申请鉴定的类型一般分为以下5种:一是由于深圳的特殊地理位置,毗邻香港,香港居民在深圳拥有合法婚姻,在深圳产子但未在香港入户,需要给当地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后方可入户。另一种是部分港人在深圳拥有非婚生子女,需要证明孩子是否为自己亲生,这两部分大约占10%-15%。第二类是关于遗产继承和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法院委托鉴定的,占10%。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英语:Hong Kong Identity Card)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以下简称入境处)签发,是香港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

2、基本介绍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香港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香港永久性居民于出入香港边境时,只需出示身分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香港入境;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3、相关历史

1949年以前,香港政府无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从内地移居香港。一般人皆可以随意往来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香港亦没有对中国籍居民进行人事登记。1949年中国大陆政权易手后,大量难民涌入香港。为控制香港人口,政府开始实行边境管制,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入境。并开始登记香港居民并发出身份证。

首次登记在1949年展开,当时发出的身份证只是一张以人手填上资料的纸张。

1960年6月1日起,政府改发第二代身份证。这种身份证上有持证人的指模及照片,资料以打字机填上,并且加以过胶。男性的身份证为蓝色,女性的则为红色。

1973年11月,政府改发第三代身份证,证件上的指模取消,不再以颜色区分性别。第二及第三代身份证上盖有签发印章,以绿色代表居港不足七年的居民,黑色代表永久居民。故此当时新移民被称为“绿印客”。

香港早期并无法例规定居民携带身份证。为阻止内地移民偷渡潮,1980年10月24日起,香港政府实施即捕即解政策,规定所有年满15岁的香港居民需在公众地方携带身份证,违例者会被罚款港币100元。

1983年3月,入境处推出第一代电脑身份证,较旧证加强防伪措施,并透过电脑系统令出入境程序简化。1987年6月1日,入境处再为所有香港居民签发没有殖民地徽章,可以过渡1997年7月1日的第二代电脑身份证。2003年,入境处分阶段为香港居民签发智能身份证。入境处首先在2003年6月23日开始为遗失或损毁了身份证的持证人、年满11岁或18岁的换领儿童及成人身份证的人士签发智能身份证。

全香港所有居民由2003年8月开始,于4年内按出生年份分阶段换领智能身份证,入境处在全香港共设立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供市民换证,换领于划已于2007年3月31日结束,而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已于2007年5月19日起关闭。

4、主要种类

香港身份证共分为两类,分别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年满11岁人士所领取的身份证,亦称为儿童身份证,而年满18岁人士需于18岁生日后的30天内,更换成人身份证。

5、符号意思

在香港身份证上,出生日期项目之下,会印有一串符号及英文字母及数字(例如***AZ),很多人均不知道这些代码的意思,甚至有所误解。

6、身份号码

每张香港身份证均印有一个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由1或2个英文字母及6个数字组成。括号内的数字是查核用数码,是为方便电脑处理资料及检查号码输入的正确性而设,并非身份证号码的一部分。

身份证号码用途十分多,亦是重要的个人资料,受到个人资料隐私专员行使第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隐私)条例》所赋予的权力所发出的《身分证号码及其他身分代号实务守则》所保护。

7、名称问题

在香港,身份证的正确名称是“身份证”抑或是“身分证”存在争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采用“身份证”,《人事登记条例》则采用“身分证”。不过,香港政府从殖民地时代起已一直使用“身份证”作为证件的名称,而立法会亦通过继续使用“身份证”作为名称。而香港文字研究者容若亦认为,份才是正字。

所以1991年当香港政府打算把“身份”复古为“身分”的时候,容若与陆离等人大力反对。支持“份”和“分”的不同人士展开辩论,最后政府维持原有的写法。

此外,“身份证”一字中的“证”字的官方写法是“证”而非“证”。

第2个回答  2018-01-15

在内地出生的宝宝,户口要牵到香港去就必须要在内地先上户,然后才能去内地方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申请定居香港。

在内地上户口需要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并且都需要复印留底,如果香港结婚证需要公证,需要去内地的公证处公证。

公证拿着自己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出一份自己申明此结婚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要复印两份结婚证 身份证和公证申明钉在一起,由公证员签名盖章就可以了,需要200元公证费。可由内地一方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提交上述所有文件(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回乡证,公证书)就可以办理上户了,上户需要派出所所长签字。

然后有了户口就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需要提供孩子父亲母亲白底2寸证件照各两张,户口本,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回乡证,父亲亲笔申请子女前往香港定居的一封信,以及父亲在香港的居住地址,然后出入境管理处会三份白色申请表和一份粉色申请表,每一份都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所长签字,区公安局局长签字,区出入境管理局签字。

最后就是带着孩子去市出入境管理局采集指纹,需要贴孩子的2寸白底证件照,一切申请提交以后大概10个月左右香港方就能收到香港出境处的一封寄到家里的信件,告知你的申请大概多久能够批准。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所需材料: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引进人才

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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