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和县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1.根据《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因此从我国现行行政区划范围来讲,地级市下辖的区和县都属于县级行政建制单位。

2.县在行政区域中有独立的行政建制,由地级市代省政府管理,其有独立的规划、经济政策等权利,包括税收等;而市辖区由地级市直接管辖,区的规划、经济政策等要和市统一,也就是要在市一级的框框里。故就有了您所提到的政府挂牌的差异。

3.市辖区与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成为城市主体(即市区)的一部分;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集中;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或占有很大比例;文化、经济和贸易发达;市(区)以城市工作为重点,兼顾农村,而县以农村为重点,兼顾城市;在城市管理、对外招商引资的条件上,区的管理水平、吸引力要比县大的多。设立郧阳区是城乡统筹、产业转型的必然,对于加快转型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脱贫致富,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有积极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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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8
所谓的自治就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不一样区分让他们自己管理,否则按照我们的来可能会让他们有风俗有忌讳
第2个回答  2016-10-13
行政地位与普通的县相同,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自治县与一般县相比具有更多权限。 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自治权。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则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其他组成人员中,依法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普通县则不一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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