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卫生法学》案例分析

病员男40岁,身体健康。某日中午饭后骑自行车去离家约3000米处的办公室上班,途中,被一飞驰而来的车撞倒,立即被送附近三甲医院救治。经CT扫描显示,病员伤势较严重,必须立即进行全麻手术,否则性命难保。在全身麻醉过程中,病员突发呕吐,护士急忙用吸引器进行救治,一度好转。但手术中继发呕吐,护士用同样方法救治,未见好转,进而面部出现紫绀,呼吸困难,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尸体解剖检查发现:病员系饱腹,在全身麻醉的情况下,发出呕吐,反流,呕吐物误吸入气管,窒息而死。
请问:该案例是否是医疗事故?为什么?

该案例不是医疗事故。


因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而此案例中医护人员遵守了以上的法律法规,这种意外事故的出现并不是由于 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处理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自身在危急状态时由于刚 吃完午饭,导致在全身麻醉情况下发生呕吐,反流以至误吸入气管窒息死亡,所 以该案例不属医疗事故,而且也符合法规中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规定,即紧急 情况下,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5-11
野渡无人舟自横。。 去年今年此门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