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要求签经济担保书,这合法吗

被担保人在被聘用期间,若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出现挪用公款、欠款前五不还、劳动合同违约、贪污、盗窃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并受到公司处罚时,对被担保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担保期限:五年
要求担保人签字以及担保人单位盖章,并要求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问我能签吗?这样的担保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

但企业要求职工签定这样的担保,职工也同意,担保人也同意,这样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因为法律也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作为企业和自然人,也就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行为时,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行。因此,一旦签定了担保书,被担保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如被担保人无力赔付的话,担保人就应承担连带责任

该担保书签订后即可生成相应的法律效力。签不签只能从你对该职位的需求度为出发点考虑了。

扩展资料:

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

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

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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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8
说实话,没有看懂你这个经济担保书的意思。
公司要求员工签保证书,是合法的,对公司造成损失理应赔偿。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被担保人应该是员工对吧?那么担保人是谁呢?担保人单位又是谁呢?
是谁给员工担保呢?希望你弄清楚再签吧,当然,要是和你不相干的人给你担保的话,对你没有任何损失。要是要你的朋友,家人给你担保,我看就不要签了。
第2个回答  2010-09-08
从法律上来说,可以不签。此种担保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相当于收取押金,无效。
但现实是如果不签公司可能不录用你。还是考虑一下吧
第3个回答  2010-09-08
尽管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要求入职人员提供担保,给就业设置障碍,是违反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本意。你可以拒绝提供担保,并向劳动部门投诉。即便签订了这份担保,该担保合同也因主合同中该相应条款无效而导致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lawyer-lyh
第4个回答  2019-04-21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
但企业要求职工签定这样的担保,职工也同意,担保人也同意,这样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因为法律也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作为企业和自然人,也就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行为时,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行。因此,一旦签定了担保书,被担保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如被担保人无力赔付的话,担保人就应承担连带责任。
该担保书签订后即可生成相应的法律效力。签不签只能从你对该职位的需求度为出发点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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