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10
你好,首先,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侵犯自身劳动权益而请求相关救济(包括仲裁)不能上班的,不属于旷工,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对劳动者作记过旷工或解聘等处分;其次,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通知期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不办理的,不影响劳动者自行离职,如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还可请求赔偿。
仲裁庭收到你的仲裁书之日起五日内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你,自受理之日起仲裁庭应于45日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5日。
至于什么时候能拿到工资,要看用人单位态度了,这里难于回答。,
第2个回答 2010-09-10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0-09-10
1、以快递形式发辞职书没有任何问题,辞职需按法律的规定提前30日即可。
2、如果你30天前发出辞职书并现已超过期限,即表明你已辞职。单位不能算你旷工。
3、工厂不发你工资,你提出仲裁如果材料齐全当天就应该受理。
4、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个回答 2010-09-10
第一,既然都决定要走了,他批不批还有什么关系?不管是算旷工、还是辞职,有什么区别吗?
第二,不管是算旷工、还是辞职,从9日起 便不会再给你发一分钱工资,算哪个又有什么关系?
第三,养老金、医保现在都不允许拖欠,不管是你辞职,还是他将你开除,都必须给你教至9日,有什么区别吗?
第四,劳动法规定,当月出勤超过(好像是十天吧),用人单位就必须发放工资。
综上所述,不管是哪种说法,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
第5个回答 2010-09-10
9月9日前一个月,可以按旷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