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一些单位只给工伤职工发放最低工资。这样是不对的,不能让工伤职工身体上受伤,心灵上也受伤。关于工伤期间的待遇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工伤治疗期间享有12个月以内的停工留薪期,具体以受伤程度所需要的必须医疗期为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延期。停工留薪期内,要保证我们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工资要由用人单位继续发放。2、相关治疗费用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治疗期结束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鉴定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如果我们法定的停工留薪期结束了,职工仍然因为要看病等事情需要请假。这个工资是要按照病假工资和事假工资来处。3、病假工资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病假工资要有相应的医院假条才可以,否则就只能算事假。事假是可以不发放工资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以原实际支付的平均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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