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了但是没有转正,没有转正着工作了一个多月,这个没有转正的一个月公司开试用期工资,合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9-17

肯定是合法的

1、你的3月1日至7月31日不是试用期,是实习期,签订实习合同(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和单位是实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受民法+合同法保护)

2、7月你取得了毕业证后,上交毕业证后就可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主要看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关键资料是否提供给公司

3、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和你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长短,有1个月、2个月、6个月的期限,但是这里面有几个关键(劳动合同法19条)

A、《劳动合同》是在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如果没签订的,从第2个月开始到第12个月结束可以要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10条+82条)

B、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劳动合同法》20条)——单指试用期,不指实习期

C、如果试用期超出了法定时间,超出部分可以索赔(《劳动合同法》83条)


梳理一下:试用期=劳动关系,实习关系≠劳动关系,实习期≠试用期

3月到7月是实习期,给公司提供了毕业证就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买社保,劳动合同内会约定试用期(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从仲裁/法院角度认定你还是实习关系,还是拿实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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