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24
房产证丢失后,产权人应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遗失登记,并登报声明,等声明见报后,才可以开始补办。具体步骤包括:
1.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 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 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以上步骤完成后,产权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请注意,这个过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向当地的房管局或相关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