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加急补办

如题所述

房产证丢了加急补办的时间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遗失登记;
2、经过查档,房产档案局出具产权证明;
3、登报申明遗失的房产证作废;
4、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补办房产证。
房产证的补办程序:
1、报失声明:在当地报纸或者官方公告栏发布房产证丢失声明;
2、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到房管部门申请补办;
3、提交申请: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产证补办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受理:房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受理补办申请;
5、缴纳费用:根据当地规定缴纳补办房产证的费用;
6、领取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综上所述,若房产证遗失需加急补办,必须先携带身份证明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遗失登记,然后查档并获取产权证明,接着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使原房产证作废,最后准备申请书及遗失公告等相关材料,方可完成补办流程。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