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什么时候进档调标

如题所述

  一、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在职工作且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执行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津补贴标准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标准
  1、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和工人)和离退休只增加津补贴,具体是在职人员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32元(调整后标准为:正处1712元,正处非领导1632元,副处1582元,副处非领导1502元;正科1442元,正科非领导1362元,副科1312元,副科非领导1272元;科员1232元,办事员1192元)。机关工人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技师参照副科,高级工参照科员,中级工以下参照办事员标准);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9元。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原工资基础上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档次外,还要增加津补贴,在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1元。
  四、审批
  这次调资审批采取“单位申报、集中审核、统一审批”的方法进行,各单位按照本次调资标准及附表要求,将调整后的花名册及审批表(一式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人劳局进行审批,装入本人档案。具体审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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