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后勤工作,合同未到期现在想辞职要赔钱给医院吗?

另医院加班没有加班费,领导说这是规定医院加班就是没有加班费。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在医院后勤工作,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就不用赔钱给医院,也不算违约。另外,如果医院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反规定,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提前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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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09
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只要单位没有出钱给你参加专业培训进修,就不用赔偿追问

医院加班没有加班费,领导说这是规定医院加班就是没有加班费。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追答

当然是他在放屁啊,社保局去投诉,卫生局去举报

第2个回答  2014-02-09
你签了劳动合同没有,有签的话可以依据劳动合动维权。
第3个回答  2014-02-09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

首先辞职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可以辞职,但须符合以上规定。
其次,加班费问题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你完全应该有,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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