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了两套房。因为当时奶奶和我们一起生活,所以拆迁协议写着奶奶,我爸妈和我的名字。奶奶一共有5个孩子,分别是大姑,大爷,二姑,我爸和小姑。拆迁的时候大姑已经去世,目前奶奶和大爷也已经去世了。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我想问下,这两套房有姑姑她们的吗?如果有,她们占多少?如果没有,怎么处理?
房产应该是没有你大姑的份了,你大姑在拆迁时已经去世了,房产证上的房子也没有她的名字,去提交材料办理房产证。提交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带好。